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网站4月2日消息,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,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科技部发布公告明确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(以下简称研发费用)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,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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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公告,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自2022年1月1日起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自2022年1月1日起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%在税前摊销。
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《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>的通知》(国科发政〔2017〕115号)执行。
评论列表 (2条)
2022-05-14 00:01:44
同时,基金公司、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也加入自购行列。Wind数据显示,截至4月25日,年内已有63家基金公司自购,合计自购114次,自购总金额达18.84亿元。20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东拟增持的计划,其中包括185位公司控股股东、实控人或高管,累计增持金额下限达63.23亿元。文笔也太好了吧
2022-04-14 00:07:54
转到朋友圈了